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编辑部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通知

发布者: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:2026-11-03浏览次数:10

为恪守学术出版伦理与科研诚信,维护学术成果原创性、真实性与严谨性,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(AIGC)滥用带来的学术失范风险,结合国家科研诚信管理规定及本刊办刊实际,现就投稿使用AI工具相关要求说明如下:

一、明确责任主体,禁止AI署名

论文署名仅限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、有实质性学术贡献的自然人。不接受任何AI工具作为论文作者或署名单位,全体署名作者对稿件承担全部学术与法律责任。AI仅可作为科研写作辅助工具,不能替代作者独立思考与科研实践。

二、AI工具允许与禁止使用范围

可辅助用于:文献检索、参考文献整理、文字校对润色、格式排版、非核心内容翻译、基础资料整理等事务;AI产出内容必须经作者逐字核验、修改审定,严禁直接照搬AI生成文本。

严禁行为:不得用AI生成论文框架、核心观点、研究设计、论证逻辑、调研数据、案例及研究结论等关键学术内容;严禁AI编造虚假参考文献、伪造数据图表;严禁利用AI对他人成果洗稿改写投稿;禁止将稿件全文、涉密数据上传至公共AI平台;不能完全依赖AI完成引文、数据、伦理合规审查。

三、如实披露AI使用情况

投稿若使用生成式AI工具,作者须如实披露,可在致谢/参考文献前标注,或提交《AI工具使用情况说明》,写明工具名称、使用环节、人工核查修改情况等。刻意隐瞒AI使用,将认定为学术不端。仅使用普通拼写、参考文献管理软件无需披露。

四、违规核查与处理

本刊采取AI技术检测、专家审稿、人工复审相结合方式开展核查。查实存在违规使用、隐瞒AI使用、AI生成核心学术内容等问题,将视情节予以退稿、撤稿处理,记入本刊学术失信记录,通报作者所在单位,情节严重将限制投稿。

五、编辑与审稿专家要求

编辑、外审专家不得将待审稿件上传公共AI平台,不得直接用AI生成审稿意见;确需AI辅助工作的,应当主动标注使用情况,违规者将暂停或取消审稿资格。

本通知适用于《兰州文理学院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和《兰州文理学院学报(自然科学版)》。自发布之日起,《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编辑部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通知》正式施行,投稿作者、审稿专家均应遵照执行。后续将根据国家政策、行业规范动态更新,修订内容将在本刊官网、公众号发布。


撰稿:高阳
图片:
通讯员:李玲
审核:张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