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编辑部

为了保证学报论文的质量,对来稿均应进行严格的审查,由编辑、编委、主编和二审专家共同把关。

一、     审查内容

1.     在政治、涉外、保守国家科技机密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和法令。

2.     研究内容在理论、技术、工艺、方法及其他方面是否有新的突破、创新和发现,有无独特见解;其科学水平在国内外具有何种程度(一般、一定、较高、先进);结论有无错误,概念是否正确,论理是否充分、可靠,方法是否简便、科学;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;国内外是否发表过同类文章,有无发表价值。要分别予以评价。

3.     表达方式是否正确。

4.     标准化与规范化是否符合要求。

5.     字数、图表和书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。

二、     审查程序

1.     栏目编辑初审

(1)稿件内容是否符合本刊刊登内容。

(2)是否符合来稿要求。包括:a.理论性与实用性;b.表达方式;c.标准化与规范化;d.字数规定、图表和书写格式。

(3)保密审查。

2.     学科专家二审

(1)所有刊登的稿件必须由校内外学科专家进行认真评审,按照《<兰州文理学院学报>审稿要求》写出详细的评语。

(2)对于疑难、不方便或有争议的稿件提出复审或者另审建议。

(3)保密审查

3.      学报实行栏目责任制。栏目编辑综合评审意见,对每篇稿件按“拟录用”、“修改”或“退稿”进行处理,编辑部对编辑处理的拟录用稿件统一进行检查,并根据择优刊登稿件的编辑方针拟定发排计划。

4.      主编终审

主编(副主编)审查稿件处理情况,对拟录用稿件进行终审,并签发发排意见。

   三、稿件审查应遵循的几项原则

1.对稿件内容实行同行同科专家评审。

2.由编辑部选定或编委推荐审稿人。

3.在一般情况下,编辑部对来稿应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。

4.综合评审意见以编辑部的名义与作者见面,实行背审制度,审稿人姓名不与作者见面。

5.认真听取和对待作者的不同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