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证学报论文的质量,对来稿均应进行严格的审查,由编辑、编委、主编和二审专家共同把关。
一、 审查内容
1. 在政治、涉外、保守国家科技机密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和法令。
2. 研究内容在理论、技术、工艺、方法及其他方面是否有新的突破、创新和发现,有无独特见解;其科学水平在国内外具有何种程度(一般、一定、较高、先进);结论有无错误,概念是否正确,论理是否充分、可靠,方法是否简便、科学;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;国内外是否发表过同类文章,有无发表价值。要分别予以评价。
3. 表达方式是否正确。
4. 标准化与规范化是否符合要求。
5. 字数、图表和书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。
二、 审查程序
1. 栏目编辑初审
(1)稿件内容是否符合本刊刊登内容。
(2)是否符合来稿要求。包括:a.理论性与实用性;b.表达方式;c.标准化与规范化;d.字数规定、图表和书写格式。
(3)保密审查。
2. 学科专家二审
(1)所有刊登的稿件必须由校内外学科专家进行认真评审,按照《<兰州文理学院学报>审稿要求》写出详细的评语。
(2)对于疑难、不方便或有争议的稿件提出复审或者另审建议。
(3)保密审查
3. 学报实行栏目责任制。栏目编辑综合评审意见,对每篇稿件按“拟录用”、“修改”或“退稿”进行处理,编辑部对编辑处理的拟录用稿件统一进行检查,并根据择优刊登稿件的编辑方针拟定发排计划。
4. 主编终审
主编(副主编)审查稿件处理情况,对拟录用稿件进行终审,并签发发排意见。
三、稿件审查应遵循的几项原则
1.对稿件内容实行同行同科专家评审。
2.由编辑部选定或编委推荐审稿人。
3.在一般情况下,编辑部对来稿应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。
4.综合评审意见以编辑部的名义与作者见面,实行背审制度,审稿人姓名不与作者见面。
5.认真听取和对待作者的不同意见。